《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》又稱用電大戶條款。規定只要企業用電容量若超過五千度就是用電大戶。
用電大戶必須設置 10% 的綠能義務裝置容量。或是同等義務容量可供電 2 小時的儲能、購買再生能源憑證。否則就是繳納每度 4 元的代金,相當於新台幣 5 百多萬。
儲能政策的重要性在數次發生停電狀況引起了政府的關注。停電對人們的生活造成不便,也對經濟和社會運作帶來嚴重影響。政府逐漸認識到,儲能技術將會成為智慧城市的解方。
經濟部推出義務儲能設備參與需量反應措施,讓用電大戶自行選擇是否參與調度。
用電大戶所設置之儲能設備,在全年週一至週五每日下午6時至8時間連續放電2小時,就可以抵減電費。(離峰日除外)
採用義務時數(400小時)制度,超過400度後,可提供每度10元的電費扣減。
不設置義務時數,採時數累進給予差別電費扣減,150小時以內每度扣減1元、151至400小時每度扣減2元、401小時以上每度扣減5元。
長庚國際能源儲能系統,電芯採用國內自行研發,COLD磷酸鋰鐵電芯,添加特殊配方使工作溫度低,且配有完整的安全消防系統,從電芯、模組到系統櫃皆通過各項國際安全認證,外殼採用SMC材質可耐酸鹼、耐高溫、隔熱性高,搭配非步入式設計,檢修維護方便,模組化設計使更換電芯、模組更快速,減少檢修成本,並更好因應各式輔助服務要求。